年2月12日0-24时,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4例,新增出院病例48例。
杭 州
年2月12日0-24时,杭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例,其中:江干区、滨江区、桐庐县各1例。无新增重症病例,治愈出院12例。
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患者一,女,40岁,现住滨江区浦沿街道通策广场,外地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中。1月27日出现不适,有咳嗽等症状,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二,男,64岁,现住桐庐县城南街道石珠村,管控区域人员。2月10日出现不适,体温38℃,有腹泻等症状,右肺出现影像学改变,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三,男,63岁,现住江干区丁兰街道北城枫景苑,1月29日出现不适,体温37.9℃,有乏力、咳嗽等症状,两肺出现影像学改变,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感染来源调查中。
已有10例确诊,杭州丁兰街道继续实行疫情防控“最严禁令”
关于在丁兰街道继续实行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最新通报,江干区属于较高风险的县(市、区)。1月22日至2月12日,丁兰街道范围内已报告发生10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阻止疫情扩散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的规定,结合省市区疾控专家专题风险评估建议,并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经研究决定在丁兰街道继续实施严格的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1道口管控
封闭主干道出入丁兰街道部分路口,禁止一切车辆、人员通行,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不得进入管控范围;在所有允许出入口设置24小时检查站,对出入人员实施测体温和症状监测,登记人员和车辆信息,劝返无固定住所的人员,医院发热门诊诊治。
2场所管控
全域内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有限开放,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测体温、顾客戴口罩、现场给予手消液消毒和做好场所通风、尽量避免人群集聚、收银处对购物篮实时消毒等措施,其他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开放,加强巡查确保落实到位。
3小区管控
所有住宅小区继续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设置24小时检查岗,对非本社区(村)的人员和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测体温。小区严控人员进出,允许每周每户1人2次外出采购。继续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对象的管控。
4单位管控
对有病例发生的单位(场所)实行封闭式管控和严格消毒,暂禁止人员进出。
5病例搜索
对街道所有住宅小区居民和单位人员进行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监测,每日掌握居民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肌肉酸痛、腹泻等症状,及时报告管控人员,通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置。继续严格摸排重点地区人员和流动人员(出租车司机、快递小哥等),掌握来杭时间、隔离医学观察情况和健康状况,近14天内活动史,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发现发热和呼医院就诊,并对居所(场所)进行严格消毒。
6出租房管控
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除经核实已解除隔离观察的人员外,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外来人员;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复工复岗的原租客,未返杭的一律通知其延迟返杭;已返杭的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14天,由社区落实管控,不配合的一律送集中隔离点。
7公众宣传
继续倡导居民减少外出,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做好开窗通风,加强公共用品(部位)消毒,外出必须佩戴口罩,不乘用公共交通工具,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8法律责任
所有小区居民和单位职工必须服从疫情防控需要,配合检查询问,如实提供信息,对妨碍公务不听劝阻的,一律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知从发布之时起执行,由丁兰街道负责解释。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区防控领导小组另行下达。
江干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年2月12日
宁 波
年2月12日0-24时,宁波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出院病例7例。
温 州
年2月12日0-24时,温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9例,新增出院病例13例。其中:新增确诊病例中,鹿城区1例、瓯海区1例、乐清市3例、瑞安市1例、永嘉县2例、泰顺县1例;新增出院病例中,鹿城区1例、乐清市11例、泰顺县1例。
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患者一,女,52岁,现住鹿城区,有确诊病例接触史,2月10日CT显示肺部感染,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二,男,62岁,现住瓯海区,有确诊病例接触史,2月12日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三,男,55岁,现住乐清市,2月7日出现咳嗽症状,感染来源调查中,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四,女,72岁,现住乐清市,有确诊病例接触史,2月8日CT显示肺部感染,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五,男,59岁,现住乐清市,有确诊病例接触史,1月29日出现发热症状,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六,男,56岁,现住瑞安市,2月8日出现发热症状,感染来源调查中,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七,女,52岁,现住永嘉县,1月20日湖北回温,1月26日CT显示肺部感染,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八,男,87岁,现住永嘉县,有确诊病例接触史,2月2日出现咳嗽症状,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九,男,62岁,现住泰顺县,有确诊病例接触史,2月2日出现咳嗽症状,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湖 州
年2月12日0-24时,湖州市无新增确诊病例。
嘉 兴
年2月12日0-24时,嘉兴市无新增确诊病例。
绍 兴
年2月12日0-24时,绍兴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出院2例,其中越城区1例、嵊州市1例。
金 华
年2月12日0-24时,金华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东阳市病例。新增出院4例,其中金东区、兰溪市、东阳市和浦江县各1例。
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患者,女,76岁,现住东阳市六石街道鹤峰村。曾接触确诊病例,2月1日医院隔离治疗,2月12日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医院隔离治疗。
衢 州
年2月12日0-24时,衢州市无新增确诊病例。
舟 山
年2月12日0-24时,舟山市无新增确诊病例。
台 州
年2月12日0-24时,台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新增出院病例8例。其中:新增确诊病例中,黄岩区1例;新增出院病例中,黄岩区1例、临海市1例、温岭市2例、仙居县2例、三门县1例、台州湾集聚区1例。
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患者,女,74岁,现住黄岩区,与武汉回台人员有密切接触史,2月4日出现乏力、咳嗽,医院隔离治疗。
丽 水
年2月12日0-24时,丽水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出院病例2例,其中青田县1例、庆元县1例。
当前正值企业员工返岗返工时期
专家提醒,返程途中要注意
1.出行前,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应暂缓返程,并及时就医。
2.随身携带口罩、纸巾及一次性消毒湿巾或手消毒液、矿泉水或带盖的水杯等。
3.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口鼻眼。
4.主动配合体温测量,排队过安检和等候时,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交谈和接触,尽量减少在车站停留时间。
5.发现可疑症状人员要远离并及时向乘务人员报告。妥善保留旅行票据信息,以备查询。
(来源:浙江发布、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