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江北下范小学 年“阳光招生”实施方案
据东阳市教育局东招委字〔〕8 号《东阳市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及省市教育行*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江北下范小学 年新生招生方案》,现予以公告。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杜建锋副组长:程丹妮 组 员:王 玮、范晓钢、郭东平
二、招生监督小组
组 长:傅伟苗组 员:周媛婷、*舒茜、王磊磊吴华琴、徐鹏飞、金洪清
三、招生对象:学区招生范围内的 年 9 月 1 日— 年 8 月 31 日间出生的学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凤凰社区上王、下范、塘里、棣坊、东溪;望江北路以西、画水北路以东、江滨北街以北区域。 另:户籍在西范村的本地生,下范小学和湖田小学任选一所学校报名。
五、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现有办学条件,报教育局同意,我校 届一年级新生拟招 5 个教学班,每班 43 人,合计 人。
六、招生办法
1、招生类别
A 类:起始年级新生在本学区内有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至 年 6月 9 日),由学校直接安排就近入学。(根据市*府、街道相关文件要求,符合*策性优待对象子女的入学申请,经相关部门统一审核报名并报教育局审批后,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入学。)
B类: B1 类:父母在本学区内持有有效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截止 年5 月31 日。当可录取人数少于 B1 类报名人数时,由学校以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B2类:父母拥有学区内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已交付使用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截止年5月31日。当可录取人数少于B2类报名人数时由学校按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学校未能录取的,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入学。
C类:东阳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学区内(指中心小学所辖区域所有学校学区范围)有稳定工作(拥有有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其父母一方或双方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缴纳时间截止年5月31日)或经商办厂满一年(凭有效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取得时间截止年5月31日。当可录取人数少于报名人数时,先按父母双方用人单位为其父母一方或双方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长短,再按有效营业执照发证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即止。若所属区域学校未能录取,家长可向本学区其他学校提出报名申请。
D类:非东阳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双方或一方在学区内(指中心小学所辖区域所有学校)有稳定工作(拥有有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缴纳时间截止年5月31日)或实际经商办厂满一年(凭有效营业执照,取得时间截止年5月31日)。先按现持有的父母双方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长短,再按有效营业执照发证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即止。若所属区域学校未能录取,家长可向本学区其他学校提出报名申请。
E类:适龄儿童其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在下范小学学区内居住从业满一年(拥有有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其父母一方或双方缴纳养老保险半年(缴纳时间截止年12月31日)或实际经商办厂满一年(凭有效营业执照,取得时间截止年5月31日)。当可录取人数少于报名人数时,先按现持有的父母双方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长短,再按有效营业执照发证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即止。
F类:适龄儿童其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在下范小学学区内居住从业满二年(拥有有效劳动合同),截止时间(年5月31日),当可录取人数少于报名人数时,按居住时间长短依次录取。
2、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时间:①信息登记:6月3日-6日为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信息登记时间,②全市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均需于年6月9日---6月13日通过登陆浙江*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