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外国语学校年特长类
自主招生章程
壹
指导思想
1.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多元办学特色发展,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2.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贰
招生计划
1.体育类9人:
男:跳1人;投掷1人。
女:短跑1人、长跑1人、投掷1人。
球类:篮球男2人;乒乓球男2人。
2.艺术类(5人):
吹奏1人;弹奏1人;声乐1人;中国画1人;西画1人。
3.科技类:
不超过3人。
若本年度优秀特长类自主招生生源人数不足,将酌情减少招生人数,确保生源质量。减少的招生人数将纳入东阳市外国语学校统招计划。
叁
报名条件
符合《东阳市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品德优良,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体育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二、初三学年阶段田径项目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者在以下比赛中获东阳市前三名;金华市前六名;浙江省前八名。
田径限定比赛名称:
①东阳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限学年);②金华市运动会;③金华市田径锦标赛;④金华市田径特色学校比赛;⑤金华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⑥浙江省运动会;⑦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⑧浙江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⑨浙江省少年儿童冠*赛;⑩浙江省阳光体育运动会。
(2)篮球:
在初二、初三阶段参加东阳市初中篮球联赛中获得前五名的主力队员。
(3)乒乓球:
在初二、初三阶段参加市(地)级及其以上教育行*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东阳市个人前三名。
2.艺术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获金华市中小学艺术节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教育行*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器乐、演讲、声乐、舞蹈等)三等奖及以上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部门印章)。
(2)初中阶段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相关项目)A级证书者。
3.科技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赛或重大科技类比赛获金华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部门印章)。
(1)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金华市一等奖及以上者。
(2)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浙江省一等奖及以上者。
(3)初中阶段获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赛金华市一等奖及以上者。
(4)初中阶段获重大科技类比赛金华市一等奖及以上者。
MAY
肆
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及方式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