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招生委员会发布了《东阳市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细则》(试行),赶紧跟小编来具体了解下吧~
东阳市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细则
(试行)
●*策依据
1.《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赶超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8号)第17条;
2.《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府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赶超发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东委发〔〕11号)第18条。
●*策内容
1.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根据人才意愿,由公办学校无障碍安排就读;
2.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高中教育阶段,不受户籍地限制,报考或转入我市公办高中,享受与我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3.在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经认定,可安排在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和外国语小学就读,申请转入我市高中段学校就读的,可根据人才意愿安排相关学校就读;
4.对我市纳税超千万的企业或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非*府投资项目(项目涉及多家投资企业的,仅限1家),当年度可推荐2名所在企业具有硕士学历或副高、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其子女可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策;
5.市教育局每年统筹安排一定名额用于解决各类人才子女就学需求。
●申请对象
1.适龄儿童父母须符合《东阳市重点人才目录》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条件,并在我市全职工作。
2.我市纳税超千万的企业或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非*府投资项目(项目涉及多家投资企业的,仅限1家),当年度(指新生入学前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推荐名额内推荐所在企业具有硕士学历或副高、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并在我市全职工作。
3.金华市教坛新秀、浙江省教坛新秀、浙江省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子女入学参照高层次人才执行。
●申请材料
东阳市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
●办理单位
1.受理部门:市教育局;
2.受理科室:
①学前教育阶段:市教育局学前教育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