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专员条件
知识产权专员是指我省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内部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工作人员,其基本条件:(一)从事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二)对本单位主营产品及技术创新工作或科研工作较熟悉;(三)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二、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一)企业知识产权专员职责1.制定落实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贯标及知识产权优势(试点、示范)企业工作;2.组织本企业技术人员尤其是研发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培训;3.结合企业研发工作需要,开展专利文献检索;4.管理本企业知识产权资产;5.推动本企业专利导航,促进企业专利权的商用化;6.有效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合理处理涉及本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7.制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贯标;8.与各级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保持密切联系。
(二)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专员职责1.制定落实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2.对本单位研发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培训;3.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开展专利文献检索;4.管理本单位知识产权资产;5.推动本单位专利的转移转化;6.有效保护本单位知识产权,合理处理涉及本单位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7.制定实施本单位知识产权战略;8.与省、市知识产权局保持密切联系。三、知识产权专员管理
(一)知识产权专员由我省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通过“知创中国”知识产权综合运营公共平台推荐,经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设区市局)复核后报经省知识产权局审核确认。(二)各设区市局要逐年核实知识产权专员在岗情况,将调离原单位或知识产权管理岗位的专员信息修改变更。(三)建立知识产权专员全周期管理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策、信息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专员业务水平;知识产权专员个人信息进入省知识产权专员库。(四)有需要外单位知识产权专员支援的企业可由省知识产权局通过专员库推荐对接。(五)各设区市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专员的业务培训。(六)知识产权专员库由“知创中国”知识产权综合运营公共平台负责维护管理。四、其他事项
请有关人员于年6月30日前登录“知创中国”知识产权综合运营公共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