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
一、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水产品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出“瘦肉精”的肉类;
二、在宣称减肥和降糖降压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违法添加药品;
三、生产销售“偷工减料”的劣质钢筋、电线电缆;
四、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乱收费”;
六、翻新“黑气瓶”及非法使用特种设备;
七、生产销售“山寨”食品、食用农产品;
八、发布“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
欢迎社会各界拨打热线或通过全国平台、电子邮箱进行举报,也可直接到省、市(地)、县(区、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现场举报。欢迎实名提供线索材料,对经查证属实的线索,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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