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阳市医保局与卫健局联合下发《东阳市医保参保人员转院转诊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医院范围、对象、办理方式、医保中心受理范围、申请资料等六个方面,规范转院、转诊流程。
本次《实施方案》相较于之前的规定,拓宽了转院、转诊申请渠道。明确符合本《实施方案》规定转院、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办理的,可先行外出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并于出院后一个月内向市医保中心申请享受转院、转诊待遇,经专家组评审后确定报销标准。
《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利于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金的待遇保障作用,让东阳市医保参保人员更好地享受到优质医药服务。
东阳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图示
东阳市医保参保人员转院转诊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东阳市医保参保人员享受优质医药服务,规范转院、转诊流程,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金的待遇保障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医院范围
东阳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由于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对参保人员病情难以确诊和治疗的,应给予办理转院、转诊手续。转院限转杭州、上海、北京的医院,转诊限转金华医院。
二、转院转诊对象
(一)东阳卫健部门明确的可外转目录及符合下列疾病范围的患者。
(二)参保患者在东阳市内有转院、转诊资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院下发过病危通知书的患者。
三、转院转诊办理方式
(一)符合转院、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直接在东阳市内有转院、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转诊手续。
(二)在东阳市内有转院、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并因病情需要转院、转诊,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办理的,参保人员可先行到符合转院、转诊范围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跨省就医的需办理备案,备案),并于出院后一个月内向市医保中心申请享受转院、转诊待遇。
四、市医保中心受理享受转院、转诊待遇申请范围
符合本实施方案规定转院转诊办理方式第二种情况的参保人员,在东阳市内有转院、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后,因病情需要到符合转院、转诊范围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的申请。
五、享受转院、转诊待遇申请办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在转诊、医院就诊出院后,持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窗口申请享受转院、转诊待遇(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