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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发改局关于四所民办学校调定价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定价目录》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发改价格〔〕18号)等有关规定,经成本监审、调查,拟调整四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年5月26日至年6月3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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