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一通拍卖公告受市国资办委托,定于年6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东阳市艺海北路号总部中心B幢西区十楼3号开标室对下列房屋租赁使用权(2-5年)公开拍卖:
1、金玉巷8-1、8-2、10-1、10-2(1层),11万/年;
2、十字街41号(1-2)层,6.8万/年;
3、金玉巷12号,7万/年;
4、杜台门里1、9号,4.8万/年;11号,2.4万/年;23号,1.2万/年;
5、吴宁东路56号东1间,6.8万/年;57号东1,1万/年;57号东2,1万/年;57号东3,0.7万/年;
6、解放路61号2间6层,8.7万/年;
7、南岘新村31幢3、4、5号,1.8万/年/间;
8、汉宁雅枫轩1幢1单元室,1万/年;
9、城东街道堂鹤村南、37省道以北地块,建筑面积约㎡,13万/年;
10、白云街道天宫寺以南、S37省道以北地块,建筑面积约㎡,23万/年;
11、白云大道号物流市场西大楼(除底层-号街面房除外),53万/年;
12、江滨南街百工园四号管理用房,2.27万/年;
13、艺海北路街面房1-1、1-2,4.16万/年;
14、东白山天池露营营地经营管理权,20万/年。
有意竞拍者于年6月1-2日下午4时前到市艺海北路号总部中心B幢西区十四楼报名。报名时带相关资质和身份证并交纳相应标的约20%的保证金(11号20万元、14号10万元),存入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9206,开户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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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金华一通拍卖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年5月25日
拍品清单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本公司受东阳市国资办的委托,实施本次东阳市国有企业单位出租用房使用权的拍卖处置活动,为了使拍卖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拍卖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拍卖人声明:本次拍卖的标的一切以现状为准,拍卖人不保证其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必须在拍卖会前看样了解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二、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竞买人必须按每个标的交纳约20%的保证金(11号20万元、14号10万元),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当即转为定金,如果违约,定金不予返还。未竞得者保证金不计息在三天内退还(如遇节假、双休日顺延)。
三、本次拍卖标的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年6月7日前交清拍卖款并支付成交总额2%的拍卖佣金(单个标的成交总额超万按1%收取佣金)。未按时交清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款交入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9206,开户行:工行东阳市支行;佣金交入户名:金华一通拍卖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账号:132062600,开户行:金华银行东阳通江支行。款项交清后,6月7日带银行回单到总部中心B幢西区十四楼办理手续。
五、委托拍卖的标的在拍卖前如被撤拍,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六、拍卖清单中1-11号标的交纳相应的房屋押金和资产占有单位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房屋一年内不得转租,租金按年支付。12-17号标的经营行业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噪音,无污染,注意消防安全。16、17号标的不得使用明火。18号标的拍卖保证金是20万元,是东阳市白云大道号交通物流市场西大楼(除底层-号街面房除外)的房屋,房产以现有所具备的各项条件为准(除原有承租人所拥有的房屋内外所有可移动设备及物品外),目前向交通物流市场内开通的房门和通道将全部封闭,租期:2年1月1日-6年12月31日(起租日期以招租人将房屋移交给承租方的时间为准),买受人须合法经营,做好消防及生产安全,不得经营石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和存在安全不稳定的行业,报名者要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无违法犯罪、无不良履约行为及无失信记录的并通过资产占有单位东阳市交通物流有限公司审核合格的企业和个人,并同意资产占有单位提供的招租公告、租赁合同、管理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经营用房(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中的相关规定。19、20标的资产占有单位是东阳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9号标的须具备注册登记的协会组织证书,同时具备体育公益活动和普及全民健康知识的相关经验和能力,严禁变相经营会所、餐饮及环境污染相关行业,新承租户经三方协议需补偿原承租户相应装修费用,20号标的危险、污染等相关行业不得承租经营,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环境。21号标的营地面积约32公顷及其停车场约平方米,管理用房约.7㎡,茶室约.9㎡,阶梯露营地约㎡,木屋约.4㎡等各种附属配套设施。报名者五年内无不良经营记录,需提交露营营地运营管理方案并通过资产占有单位东白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审核,还应持有旅游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旅游项目开发及市场营销资质。报名个人应拥有组织大型旅游活动的相关经验并提交证明材料,报名者并同意《东白山天池露营基地经营管理权特殊说明》中的所有条款。
七、本次拍卖标的租金按年支付,所有房屋经营期间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所有出租房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未经资产占有单位同意,不准转租、不准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如空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不得对周围住户产生影响。承租方在租用期必须严格遵守工商、税务、供电、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要求,文明经营,做好保洁与门前“三包”工作。成交后,一星期内与资产占有方签订租赁合同,遇城市规划需拆建、处置时等原因,市国资办、资产占有单位有权在提早通知一个月后收回房屋,并退还剩余租期应分摊租金,不作其它任何补偿;遇特殊情况,委托方不能如期将房屋移交给承租方的,租期顺延;其它事项与市国资办、资产占有单位协商解决。
八、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竞买人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状况,自主决定自己的应价价位,一旦应价即表明知晓并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状况,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九、除本《特别说明》外,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有未尽事宜涉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本公司不提供售后服务,交付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因*策性变动及不可抗力所引起的一切事宜,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金华一通拍卖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年5月25日
注:成交总额2%的拍卖佣金存入户名:金华一通拍卖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账号:132062600,开户行:金华银行东阳通江支行,也可带现金交本公司。6月7日凭交款凭证(银行回单)到艺海北路号总部中心B幢西区十四楼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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