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6号)《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市教基()8号)《东阳市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等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年歌山镇西宅小学阳光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歌山镇学区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者须经学校审核报市教育局批准。
二、招生范围
歌山镇学区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一)分类方法
A类:适龄儿童歌山镇内内有户籍。
B类:适龄儿童父母在歌山镇内有房产。
C1类:适龄儿童东阳市内有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歌山镇内经商办厂(凭有效营业执照)。
C2类:适龄儿童东阳市内有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歌山镇内有稳定工作以用人单位为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拥有有效劳动合同)。
D1类:适龄儿童非东阳市户籍,父母一方实际在歌山镇内经商办厂(凭有效营业执照),并获得浙江省居住证。
D2类:适龄儿童非东阳市户籍,父母一方实际在歌山镇内从业(拥有有效劳动合同)或是,父母一方实际在歌山镇内居住(已签订租房合同),并获得浙江省居住证。
E1类:适龄儿童非东阳市户籍,父母一方实际在歌山镇内经商办厂(凭有效营业执照),并在入学前(9月)取得浙江省居住证。
E2类:适龄儿童非东阳市户籍,父母一方实际在歌山镇内从业(拥有有效劳动合同),并在入学前(9月)取得浙江省居住证。
E3类:适龄儿童非东阳市户籍,父母一方实际在歌山镇内居住(已签订租房合同),并在入学前(9月)取得浙江省居住证。
(二)招生录取程序
1.网上登记报名流程
①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未注册的家长需要先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家长可以输入账号密码直接登陆。选择东阳市,搜索“东阳新生报名”,点击即可进入“东阳市义务教育段(幼儿园)新生报名系统”。
②电脑输入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