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东阳市人民*府关于调整东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东*发〔00〕7号)、《东阳人民*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策的通知》(东*办发〔〕30号)等法律法规*策规定,因六石01-号地块项目建设需要,用于工业,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六石镇(乡、街道)桐坑村农民所有集体所有土地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东阳市人民*府将组织六石镇(乡、街道)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东阳市人民*府01年1月14日桐坑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六石01-0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东阳市人民*府关于调整东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东*发〔00〕7号)、《东阳人民*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策的通知》(东*办发〔〕30号)等法律法规*策规定,因六石01-00号地块项目建设需要,用于工业,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六石镇(乡、街道)桐坑村农民所有集体所有土地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东阳市人民*府将组织六石镇(乡、街道)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东阳市人民*府01年1月14日葛塘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六石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东阳市人民*府关于调整东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东*发〔00〕7号)、《东阳人民*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策的通知》(东*办发〔〕30号)等法律法规*策规定,因六石01-号地块项目建设需要,用于工业,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六石镇(乡、街道)葛塘村农民所有集体所有土地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东阳市人民*府将组织六石镇(乡、街道)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东阳市人民*府01年1月14日下宅口小区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江北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东阳市人民*府关于调整东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东*发〔00〕7号)、《东阳人民*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策的通知》(东*办发〔〕30号)等法律法规*策规定,因江北01-号地块项目建设需要,用于工业,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江北镇(乡、街道)下宅口小区村农民所有集体所有土地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东阳市人民*府将组织江北镇(乡、街道)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东阳市人民*府01年1月8日来源:东阳市人民*府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