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9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连夜开车跨越千里,奔赴浙江省东阳市,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执行到位金额元。
年8月1日,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与盛某、赵某合同纠纷案的生效判决。同年11月12日,占某和盛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盛某未按约定履行。执行法官经调查后发现,盛某作为被执行人在法院有多起案件,其名下的财产已经被法院查封,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和赵某联系,但其拒不来院处理,且行踪不定,执行法官亦未能查到赵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赵某列为失信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后,仍无任何进展,执行一度陷入了困境。
年10月9日下午,执行法官接到占某的“法官,我找到赵某了,你们赶快来。”“赵某现在什么地方?”“在浙江省东阳市。”考虑到情况紧急,距离遥远,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奔赴东阳市,凌晨一点多到达东阳市,次日一大早,执行干警前往赵某活动地查看地形,该地系在深山之中,四周都是树木草丛,易躲难找,稍不留意就会打草惊蛇,详细和占某沟通之后,决定在中午实施行动,给赵某来个出其不意。数小时的漫长等待,赵某终于出现,执行干警迅速行动,控制了赵某并将其带往东阳市人民法院。路上,执行法官告知赵某因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法院多次传唤其不到场,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慑于法律权威,赵某当场表示让家人筹钱还款。两个小时后,赵某家人将全部案款交付到位,至此该案了结。
来源:琅琊法院
编辑:汪飞王桂云
本期审核: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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