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展示家庭文明建设成果,推动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根据《关于开展年度东阳市文明美丽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东妇〔〕9号)精神,经各镇乡、街道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部门联审,评选出年度东阳市文明家庭候选名单户。
公示时间:年12月9日至年12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东阳市妇联、东阳市文明办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