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某企业部分债权人到东阳市*府上访、表达诉求。为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意外事故,东阳市公安局派出部分警力在场维持秩序。
期间,一名男性债权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在民警对其劝阻时用手中的雨伞捅向民警,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经查,该华姓男子现年55岁,东阳江北街道华店村人。目前,华某已被东阳市公安局依法处以治安拘留5日、并处罚款元的行*处罚。此外,一名男性债权人曹某(现年40岁,横店镇四合村人)在现场拒不服从东阳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劝导,且动手殴打市*府保安,被东阳市公安局依法处以治安拘留7日、并处罚款元的行*处罚。
反映情况或提出意见、诉求,应当按照正常渠道理性、平和地进行,用过激手段来“维权”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治安秩序,对堵门断路、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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