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与原合作单位合同即将到期,项目业主为东阳市横店影视城旅游营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搭建布展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合作期为一年(即投标有效期)。2.2供货地点:浙江省东阳市区域范围内。2.3质量要求:合格。2.4服务要求:详情见附件设备租赁要求。3.竞标须知3.1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万元(含)以上,具有法人资质,且具备设备租赁行业资质供应商。
3.2竞标人在横店镇区或周边区域具备办公地点及设备仓库,驻点配合对接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3.3竞标人应具备行业执行经验,承接过相关企业供应合作项目(附合同)。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4.1本次招标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从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账户中汇出,汇款时注明:横店影视城搭建布展设备租赁项目投标保证金,并于开标前一天下午16:00前汇入下列账户:收款单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省东阳市建行横店支行,账号:。
4.2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4.3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成合同履约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附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
5.2招标资料咨询获取时间截止:年7月31日前。
6.投标文件的组成6.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及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2相关业绩及客户名录。
6.3清单投标报价。
6.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6.5投标文件一式伍份,一正四副,均须盖章并密封。
7.投标文件递交递交地点为:东阳市横店镇万盛南街58号五楼旅游营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办公室,投标文件(纸质)递交时间待定。
8.结算方式8.1本次招标为年度合作招标,具体项目一事一签,相关的结算单价以本次招标确定的价格为准。8.2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租赁费、施工费、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9.联系方式招标人:东阳市横店影视城旅游营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