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是在实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一项重点解决患大病人员医疗负担过重问题的医疗保险制度。通俗的说就是,参保人员生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仍需自付的较大金额,大病保险还能给予一定的报销,最终实际报销水平最高可达到90%-95%。
现在,市民看病产生的医疗费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能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可万一得了大病,报销后自付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今年,金华市统一推出大病保险*策,市民可以通过参保大病保险,来报销自付的合理理疗费用。
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年度大病保险在实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重点解决患大病人员医疗负担过重问题。参保人员生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仍需自付的较大金额,大病保险还能给予一定的报销。
大病保险待遇一览表
缴费档次
起付线(年度)
报销比例
报销最高限额
报销范围
连续选缴3份满三年
0.5万元
85%
不封顶
合理医疗费用
连续选缴2份满三年
1万元
80%
80万
合理医疗费用
连续选缴1份满三年
1.9万
75%
60万
合理医疗费用
未缴纳选缴保费或选缴未满三年
1.9万
75%
40万
合规医疗费用
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病保险保费由基本保费和选缴保费两部分组成。基本保费每人20元,选缴保费由市民自主选择是否缴纳,每份元,最多可选缴3份。
优惠*策提醒
1.年5月31日前缴纳选缴保费的,视同按连续缴纳满三年的待遇享受。
2.新生儿在出生后30日内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缴纳选缴保费的,视同按连续缴纳满三年的待遇享受。
3.在年7月1日前已结算的(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出院)住院医疗费用,按享受相应的大病保险选缴待遇在年1月1日后重新结算。
名词解释
1.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特殊)病种门诊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费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费用。
2.合理医疗费用是指除合规医疗费用外还包括住院期间的目录外国药准字、国药进字药品费用,合理治疗必须的医用材料(浙江省医保目录内医用材料超适应症和超限额费用)。
大病保险需要缴多少钱?怎么缴纳?
大病保险由基本保费和选缴保费两部分组成:
01基本保费
每个参保人员必须缴纳,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每人20元,*府、单位筹资每人30元,每年缴纳一次,享受大病保险基本保费待遇。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时按大病保险年度缴费标准同步征收大病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02选缴保费
在基本保费的基础上,缴纳选缴保费的,可以进一步提高医保报销待遇。选缴保费每份元,最多可缴纳3份。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缴纳选缴保费3份,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困难学生缴纳选缴保费1份,均由市财*全额补助。特殊困难人员以年12月底名单为准。
03征缴时间
金华市大病保险*策实施当年(年),选缴保费征缴期于年5月31日截止。未在征缴期内缴纳选缴保费的,在大病保险年度内的,允许补缴,本年度选缴保费相应待遇不享受,可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跨年度的,视为中断,再次选择缴纳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04缴费方式
1、缴费方式一:注册并登陆“东阳人社”手机APP,通过“医保征缴”申报选缴份数,以支付宝、银联、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支付方式,自助缴纳大病保险费。一个注册账号可为多人实现参保缴费。在校学生和不在校未成年人缴费仅限缴费方式一。
2、缴费方式二: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镇乡街道或村社区申报选缴份数,已与银行签订代扣协议的,请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及时存足应缴的医保费,通过社保卡关联账户直接扣缴大病保险选缴保费。银行扣款期为征缴期内每周一的10:00——17:00。
3、职工医保参保人要求不缴纳选缴保费的,须在年5月31日前到市社保局二楼窗口申请放弃。逾期未申请放弃也未选缴的,根据市*府文件按1份选缴保费从其医保个人账户中划扣。
大病保险费用怎么报销?
在省域内看病结算时,大病保险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一起,实现“一站式”实时刷卡结算,出院即可当场结算。参保人员多次住院的,其中一次需重新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的,仅对本次住院待遇进行重新结算,已结算的其他次数不再重新结算。
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想要参保大病保险的市民,可以注册并登陆“东阳人社”APP,通过“医保征缴”申报选缴份数,以支付宝,银联、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支付方式,自助缴纳大病保险费。也可以到户籍所在镇乡街道或村社区申报选缴份数,已与银行签订代扣协议的,请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及时存足应缴的医保费,通过社保卡关联账户直接扣缴大病保险选缴保费。
了解大病保险的具体*策,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