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
根据《金华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办发〔〕号)和《东阳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医疗保险有关*策的通知》(东*办发〔〕71号)等文件规定,年1月1日起,我市大病保险*策正式实施;年1月1日起,实现基本医疗保险金华市级统筹。现就年东阳市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有关*策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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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东阳市范围的在校学生、不在校的未成年人都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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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因医疗保险统筹*策调整,年9月1日至年12月31日为调整过渡期,期间的筹资标准为:个人按每人67元(已含年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筹资20元)缴纳,财*补助每人元。困难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财*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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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缴费标准
大病保险由基本保费和选缴保费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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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费:每名参保人员都须缴纳,年个人每人缴纳20元,随同基本医保费缴纳。每年缴纳一次,享受大病保险基本保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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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缴保费:在基本保费基础上,缴纳选缴保费可以进一步提高医保报销待遇。选缴保费每份元,最多可缴纳3份。困难学生缴纳选缴保费1份,由市财*全额补助。特殊困难人员以年12月底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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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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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东阳人社”APP;用户也可在苹果手机AppStore或安卓应用商店搜索“东阳人社”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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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东阳人社”APP后使用身份证号码及社会保障卡卡号进行免费注册,并登录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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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医保征缴”,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下一步”申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保险选缴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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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一步”确认缴费信息,信息核对无误的点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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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公共支付”,系统已默认勾选缴款单号及金额,点击“下一步”进入缴款单明细,点击“下一步”进入支付单详细信息,点击“下一步”后,选择支付方式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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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截至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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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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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选缴保费,连续选缴1份满三年的,起付标准(年为1.9万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75%,最高可报销60万元;连续选缴2份满三年的,起付标准(年为1万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80%,最高可报销80万元;连续选缴3份满三年的,起付标准(年为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85%,报销金额上不封顶,连续选缴3份满三年的综合实际报销水平最高可达90%—95%。大病保险按自然年度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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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5月31日前缴纳选缴保费的,直接按连续缴纳满三年的待遇享受。年度5月31日后缴纳选缴保费的,只计算本年度缴费年限,不享受选缴保费相应优惠待遇,即需连续缴纳满三年后方可享受相应待遇。跨年度的,视为中断,再次选择缴纳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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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在出生后30日内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缴纳选缴保费的,视同按连续缴纳满三年的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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