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学生上课不用戴口罩
开学在即,孩子们到底需不需要戴口罩,这个问题近期困扰着所有家长。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府副秘书长陈广胜在今天下午举行的浙江省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教室保持适当通风的条件下,总体来说,学生可以不用带口罩。这也是基于学习效率考虑。
陈广胜表示,相对于普通社会公众,学生群体更具有特殊性,尤其是年龄较低的学生,由于个人防护意识较弱,因此在戴口罩的问题上,需要有更加细致的指引。他表示,浙江省在研究开学时间的时候,就有一个重要的预设,即区域疫情风险总体上降到可以满足学生不用戴口罩上课,正因为如此,省委省*府在决定复学问题时候,比复工复产更要慎重。
到目前,全省的疫情图绿色低风险已经一个多月了,浙江省里全面复学的条件已经具备。陈广胜表示,由于浙江省对每个学校的开学条件建立了逐项确认制度,加上严格实行健康码+测体温校园准入,还有每日健康监测的一整套机制。所以在教室保持适当通风的条件下,总体说来,学生可以不用戴口罩。
“综合浙江省的疫情情况,基于前提分析和效果导向,认为在一般的常态下,学生可以不戴口罩上课。”陈广胜表示,同时也允许学生自行带动,包括在校园间歇性戴口罩。在这方面学校可以做出一些规定,但也是一种没有必要硬性要求不戴口罩或者戴口罩。
此外,对于学生在往返校园途中的和出入校外公共场所,他建议学生尽可能佩戴口罩。
刚刚,市教育局发布《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年春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赶紧跟小编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年春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年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指引》、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2部分:学校》(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2—)《金华市中小学(幼儿园)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导意见》(金市疫情防指﹝﹞4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工作方案,请结合本校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工作目标
始终把师生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科学有序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返校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开学前准备充分,开学日措施精准,开学后严管严控。严防疫情侵入校园,阻断疫情在校园扩散,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返校,平稳开学,并逐步回归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问题导向,科学研判形势,扎实做好开学前中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分批错时。上级教育行*部门确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日期后,各学校根据疫情形势,在疫情安全可控的情况下,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有序开学。拟开学的学校要严格按照制订的开学方案,精准安排,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
(三)坚持防教结合。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认真做好开学前后各项防控工作,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各类预案,开展防控演练,完善防控物资准备,加强师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开学后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的要求,妥善安排,安全可行。
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学校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建立健全防控工作体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本校本单位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本校开学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师生员工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个人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及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做到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将防控工作抓得实而又实、细而又细。
3.加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期间校领导在岗带班,落实校领导和干部值班机制,配备足够力量做到24小时值守,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加强对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行动迟缓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各校开学前应对照《浙江省年春季开学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进行自查,自查不合格的,须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安排开学。教育局各科室根据东教基﹝﹞2号文件分工在开学前按照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联系学校分工对各校开学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包干制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每天逐级按时上报“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
5.加强联防联控。学校要建立与*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掌握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加强联防联控。
(二)严格开学前管理
1.全员摸底调查。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返岗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8号)等要求,落实师生健康监测,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学校要及时掌握师生钉钉健康打卡情况及健康码情况,组织教职员工及学生就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假期旅行、外出情况及健康码申领情况向学校提交健康申报表,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严格实施有条件返校制度。抓紧落实尚在外地的教职员工有序返东,做到应返尽返,严格按要求做好近期返东师生员工的防疫管控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的细则和要求,逐一审核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并建立每日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
3.科学合理做好开学后教师和工作人员配备。按照允许返校人员的规定和教育教学工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度调整干部和教师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每个校区应配备至少一名熟悉疫情防控工作的校医在学校定点值守。未配备校医的,由校(园)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兼任。
4.做好全员防疫培训。开学前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其熟悉掌握疫情防控和知识、应急处置程序等。向全体师生员工推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校指导手册(中小学版)》,要求返校前认真学习。
5.做好校园环境清洁与消*。正式开学前,对校园进行彻底清洁,整治校内卫生死角。要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6号)要求,开展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特别做好食堂、宿舍区域、厕所、垃圾厢房、电梯、阅览室和隔离区域等处的卫生消*。
6.做好防控物资准备。各校要高度重视开学前后防疫物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精准测算统计开学后学校防疫物资用量情况,并通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确保口罩、消*液、医用酒精、红外线测温仪等公共防控物资和设备配备到位,为学校有序开学提供基础保障。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液、酒精等有*、易燃物品的管理,要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生误食情况,杜绝中*、火灾事故发生。
7.改善学校卫生专门场所设施条件。严格按照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要求配备足量的流水洗手设施,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间建设和管理,配备足够的杀菌消*洗手液、擦手纸等,并落实专人管理,定时打扫和冲洗,确保学校师生个人卫生需要,不断提升学校卫生间文明程度。
8.做好临时隔离室(点)设置。“临时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教学集中区,购置和配备防控所需的测温仪、可用于环境的消*剂(如含氯消*剂、二氧化氯类消*剂等)和消*器械、工作人员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校卫生室(保健室)及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储备一定数量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面屏等。采购的物资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学校应向供应商索要相关产品合格质检报告。要明确隔离办法、要求,熟悉就近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9.开展防控演练。各校根据本校应急预案,在开学前必须在本校演练到位,根据岗位职责和处置流程,做到流程规范,防护正确,措施无误。并在开学前就师生报到、开学当日、每日健康监测与追踪、发热者处置、门岗管理等防控重点环节进行演练,熟悉流程,提升应对能力。
10.做好开学工作提示。学校具体开学时间和师生返校时间明确后,学校及班级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提示返校报到当天和开学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三)精细安排开学报到
根据学校开学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因时因岗,确定各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落实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强化日常跟踪管理。
1.严格执行错时分批制度。学生到校时间应错开上班交通高峰,人以上的学校应分年级错时到校。可分年级、分班级分批放学离校,切实防止校门口交通拥挤、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幼儿园除报到当日,平时严控家长入园;中小学家长原则上不进校园;学校停止举办任何进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严格落实进校监测排查。严格师生进校健康查验,所有师生员工必须符合返校条件,在进校前必须测体温。学校要组织充足力量开设多个通道分散设点开展检测,防止学生和家长在校门口滞留。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设立临时帐篷,对体温异常学生及时送至“临时隔离室”妥善安置。提醒走读生家长每日早上在家做好第一道晨检,发现问题及时就诊或居家观察。做好未报到学生和隔离管控人员的跟踪工作,按要求做好分类处置工作。
3.上好开学第一课。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第一天,安排充足的时间,围绕疫情基本知识、防控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所有教职工和学生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教育,上好开学第一课。提升教职工和学生疫情防控意识,增强防控能力,了解并遵守上级教育行*部门、学校出台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
(四)做好开学后管理工作
1.严格落实体温必检制度。制订师生员工进校体温晨检和寄宿生每日晨检操作管理方案,明确晨检、午检、晚检的时间、地点、人员及职责、流程要求。同时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上报工作。
2.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和病因追踪。学校每日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校师生的健康状况,班主任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的学生,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员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对缺勤、请假或早退的师生,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记录并汇总相关情况。
3.严格落实上课期间防护制度。停止组织聚集学生的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不组织大型的室内报告会和年级、校级聚集活动,必要的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控制室外大型聚集活动。不组织学生到校外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参加集体活动。未经教育行*部门批准,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加跨区域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原计划组织外出的考察、学习、师生春游、社会实践活动一律停止。小学不宜安排跨年级组班的放学后托管服务。高中选课教学要跨班上课的,能停先停;必须进行的,安排到功能教室等固定闲置场所进行,行*班教室原则上不作选课教学使用。选课教室学生座位尽量固定。暂停学校体育场馆对内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另行公告。教师佩戴口罩上课,同桌间保持一定距离。体育课一般在室外空旷地进行,且保持距离1米以上。
4.严格落实卫生消*制度。严格校园卫生消*制度,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6号),每天实施校园消*措施。妥善保管消*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接受、暂存私人物品,对到校邮寄物品及时进行消*。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礼堂、教室、办公室、洗手间等区域,应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所有教室空调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的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5.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利用现有的广播、橱窗走廊、校园网等手段,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师生学习省教育厅
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3号),指导师生加强个人防护。把传染病防护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学生新冠防控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要求每位学生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相互交谈保持适当距离。
6.强化校园食品卫生安全。落实学校的主体责任,开学前学校要对食堂、超市、饮用水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存储与加工,食堂员工健康证,每日晨午检,餐饮工具消*,加工场所消*,食堂排风通气,供水设施等。做好重要场所的消*和环境清洁工作,确保食材不受污染。督促未取得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员工提前办理健康证。开学后,教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对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食堂及超市等工作人员实行体温“晨检+午检”制度。通过分餐制、错时就餐、增加就餐批次等办法,降低就餐人员密度。严禁师生带校外人员在食堂就餐。
7.严格宿舍管理。保证学生寝室卫生,严格落实寄宿制学校住校生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加强住校生管理,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宿舍出入口处应安排检查点,每天测量体温,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3C),立即登记在册,报告相关部门,并按预定程序进行处置。每天进行晚点名和就寝巡查,不共用、混用脸盆毛巾、牙缸等物品,入住学生不得在走廊停留,无必要寝室间不串门走动。寄宿制学校还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足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注意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及时做好住校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学生寝室要做到整洁卫生,按时消*,保持通风。加强幼儿园午睡室的定期通风和紫外线消*等工作。
8.加强校车及上下学安全管理。在交通运输部门指导下,做好校车消*和营运管理。对校车的扶手、门窗、座椅等物品表面,用消*剂或酒精进行喷洒或擦拭,保持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换气,保持车内良好通风状态。驾驶员、照管员正确佩戴口罩和手套,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高峰时段,交警部门负责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保障校门口畅通;学校要组织教师、保安、家长志愿者等引导师生有序上下学,避免扎堆集聚。
9.合理调整安排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网络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要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出学生自觉学习的能动性,提高学习效率。要合理安排上下学时间和作息时间,要引导师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
10.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制度。按照《金华市中小学(托幼机构)防控新冠肺炎晨检流程图》做好各中小学(幼儿园)晨检、午(晚)检工作,按照《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若发现“发热”的师生员工有14天内有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的,学校要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属地疾控中心和属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做好环境消*杀菌、全程随访等工作,并视后续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对应工作。上课过程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情况,上课教师要及时参照上述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五)做好特殊群体的关心爱护
1.做好未返学学生的网络同步教学工作。对于居家观察和重点疫区无法返校学习的学生,学校正常开学后,要对此类学生开展同步网络教学。课后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效果在线回访和帮扶。
2.做好个别学生的辅导方案。对前期无法开展线上学习的学生,以及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学生返校后,学校要制定个别化的教学辅导方案。
来源
东阳教育、浙江在线
编辑
一二
校对
辣条
法律顾问
浙江国翔律师事务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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