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出炉
请大家仔细阅读
根据东阳市招生委员会(东招委字〔〕4号)《东阳市年义务教育段学校阳光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和《东阳市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一)年新生招收方案》及省市教育行*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东阳市吴宁五校年新生招收方案》,现予以公告。
一、招收原则1.学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城区公办学校不招收择校生,也不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2.招收对象:小学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3.根据《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的要求,严格控制班额,优先确保户籍在招生区域内的新生入学,在学校班额有空余情况下,兼顾父母持有城区有效房屋所有权证等非城区户籍学龄儿童的就读要求。
二、招生区域
吴宁五校:东岘路以东,吴宁东路以南,人民路以西,振兴路以南,东站路、岘峰路以西。
三、招生办法1.分类方法A类:一年级新生在学区内有户籍(城区户籍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当天,下同)且父母有房产的(指持有学区内有效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截至年12月31日,下同),由吴宁五校直接安排入学。B类:一年级新生在学区内有户籍但父母无房产的,由吴宁五校直接安排入学。C类:父母拥有学区内的住房房产证。当可录取人数少于C类报名人数时,由房产所属区域小学以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D类:父母拥有学区内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已交付使用但未取得房产证,取得时间截至年12月31日,下同)。当可录取人数少于D类报名人数时,由吴宁五校按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录取。F类:父母双方均在城区有稳定工作,并在城区长期租房实际居住,用人单位为父母双方缴纳养老保险均三年及以上。当可录取人数少于F类报名人数时,按父母双方(在城区单位工作期间)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之和的长短依次录取。G类: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办厂,持有营业执照(取得时间截至年12月31日),并在城区长期租房实际居住。当可录取人数少于G类报名人数时,以经商办厂年限的长短依次录取。
2.组织报名所有报名对象均限报一所学校,到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报名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在前一批次录取的不得再到下一批次报名。报名时间:A、B、C、D类——年6月14日;F、G类——年6月16日(如A、B、C、D类报名已满的学校将不再报名)。报名地点:吴宁五校(如新生父母有房产的须到父母房产所在区域学校报名),F类到父母双方中缴纳养老保险年限长的一方所属区域小学报名,G类到父母经商所在地所属区域小学报名。报名证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有效房屋所有权证、接种卡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D类还需提供购房合同、正式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F类还需提供父母租房协议、单位为其父母双方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职工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和复印件。G类还需提供父母租房协议、营业执照(须经工商部门——年度年检)原件和复印件、东阳市工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独资企业基本情况》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情况》原件和复印件。3.进行核查:报名后,由学校负责逐一查核到户。凡查实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向相关部门通报。4.有序录取:信息核查后,由学校按A→B→C→D→F→G类的顺序录取,取满即止。录取后,新生信息由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一)统一组织录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5.公布录取结果:7月中旬在校门口公布录取名单。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