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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9 1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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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意见》、《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金人社发〔〕36号)、《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赶超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8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现就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人才购房券事项

(一)享受范围及标准

对全职引进的下列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工作满3年,工作期间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一次性发放人才购房券:

1

顶尖人才给予万元购房券,亦可以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2

国家级领*人才,给予万元购房券;

3

省部级领*人才,给予万元购房券;

4

年6月25日(含)后全职新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给予60万元购房券;

5

年6月25日(含)后全职新引进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给予40万元购房券;

6

年6月25日(含)后全职新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20万元购房券。

(二)除省部级及以上领*人才外,其他引进人才应将其人事档案转入东阳,且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本细则所指的购房时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存量住房的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

(四)引进的省部级及以上领*人才和引进人才入选省部级及以上领*人才的按购房时的人才类别享受人才购房券,其他引进人才按引进时的人才类别享受人才购房券。

(五)人才购房券发放和人才公寓购租待遇不能同时享受。

(六)引进人才购房前先申请人才购房券。人才购房券申请事项全年受理,4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结。

(七)申请人凭《东阳市人才购房券》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不动产权证上备注:“享受*府人才购房补助,自XXXX年XX月XX日(购房时间)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抵押(按揭除外)。”后,申请人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请人才购房券兑现。

(八)人才购房券兑现事项全年受理,4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结。

二、人才租房补助事项

(一)享受范围及标准

对毕业5年内且在年6月25日(含)后来我市全职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将人事档案转入东阳,且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我市租房居住且家庭在我市无房的,可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一定标准的租房补助,补助期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标准为: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0元、元、元补助。

(二)人才租房补助与人才购房券、人才公寓购租、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策不能同时享受。

(三)享受人才租房补助期间,申请人须在东阳市就业并正在租房居住,离东、已购房或不再租房时需及时办理中断。

(四)人才租房补助事项采用全年受理、审核、分批发放的方式进行,4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结。申请人以半年为单位进行申报。

三、其它事项

(一)年6月25日前引进人才的安家津贴仍按《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8〕80号)、《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36号)的规定执行。年6月25日(含)后新引进的人才,不再享受安家津贴*策。

(二)人才引进时间以社会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省部级及以上领*人才按照劳动合同、工资单、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进行认定。原在我市就业,离职后重新引进的不属于新引进人才(离东后学历晋升、职称晋升、入选更高层次重大人才项目(工程)的除外)。有特殊情况的,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认定。

(三)年9月20日《教育部财*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号)公布前毕业的、高校本科毕业生按“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标准给予补助。留学回国人员持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按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四)夫妻双方同时符合人才购(租)房补助条件并申请补助的,按标准高的一方享受。人才购(租)房补助*策,与我市现有人才住房保障*策有重复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五)已购买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集资建房等*策性住房,或已按规定享受人才购房优惠、安家津贴等相关*策性补助的,不再享受人才购(租)房补助*策。

(六)公务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医院和公办学校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不享受人才购(租)房补助*策。

(七)人才购房券和租房补助的发放金额不高于人才实际支付的房价和房租费,交易房价畸高的,由第三方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的房价作为实际房价。

(八)申请人在领取人才租房补助后再申请人才购房券的,须在其人才购房券兑现时扣减已享受的人才租房补助。

(九)市人力社保局主要审核人才类别、劳动合同、人事关系、社保缴纳情况等*策性补助情况;市财*局主要负责落实资金;市建设局主要审核申请人已享受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合同备案等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审核首套房等情况,并负责在不动产权证上备注。

(十)引进人才购房后五年内要求转让、抵押(按揭除外)房产的,需全额退回人才购房补助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凭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已收回相应人才购房补助款的凭证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顶尖人才、国家级领*人才、省部级领*人才定义以《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赶超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8号)文件为准。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人才购(租)房补助待遇: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②存在违反学术道德或职业操守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被列入黑名单的;③*纪*纪处分未解除的;④触犯刑律,追究刑事责任的;⑤已办理退休、退职、病退的。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策资格,购租房补助停止发放,并按有关规定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十三)本细则自年5月22日起试行。

以上部分为人才住房保障,信息转自东阳人社,以下为人才补贴,信息来源为东阳日报:对全职引进来东阳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的人才给予1.5万元—15万元不等的补贴,分3年发放。在东阳普通高校毕业生按全职引进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标准享受人才*策待遇。对全职引进来东阳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发放0元人才大礼包,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发放元人才大礼包。广告、合作、爆料,请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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