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府要有亮出“权力家底”的自信
民众感觉公权力不清不楚,其实多不在家底不清,而是多年来民众对法律和规章的参与度不足,加之法律法规的专业壁垒越来越高,从而导致了普通人对*府权力家底的疏离。
国务院日前决定,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各部门目前保留的行*审批事项清单。专家认为,这是中央*府首次晒出权力清单、亮出权力家底,更是推动*府职能转变、深化行*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
晒出权力清单,其实就是简明地向民众公布*府权力的合法来源及其范围。当然,晒出权力清单,也是为了方便*府官员时刻记住权力的笼子边界何在,从而实现他律与自律的整合。面对权力清单,*府照单做菜乃是正常履职;超出清单行使公权力,那就是越权、滥权,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些专家指出,我们国家长久以来在行*审批权上存在家底不清的顽疾。因此,亮出权力家底才显得别具意义。事实上,作为客观存在的家底晒与不晒都在那里。对于*府部门来说,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所有的*府权力都应来自于法律的授予,而法律必须公开,不然就不成为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多少法律,白纸黑字均有据可查。这就是*府权力最基础的家底。在文本上,权力家底当然是清楚的。
往下看,国务院及其部委基于法律授权所制定的行*法规或部门规章,也应当是清楚的。不然这些法规与规章何以推行?民众感觉公权力不清不楚,其实多不在家底不清,而是多年来民众对法律和规章的参与度不足,加之法律法规的专业壁垒越来越高,从而导致了普通人对*府权力家底的疏离。
而今国务院主动将颇显抽象的法律授权具象成权力清单,对于民众便捷地掌握*府的权力家底自然大有裨益。有了这一基础,对*府履职的监督才谈得上有的放矢。
*府不能出于私心,而将公众阻挡在信息壁垒之外;*府也不能以法律已经公开为由,拒绝晒出权力清单。*府有义务创造条件让公众监督自己,这是单纯为了方便民众,同时也是为了确保公权力不逾越法的边界。从湖南试水晒出权力清单以来,其他省、市的效仿时有所闻。但由于这种晒并非出于法律要求,也无责任机制殿后,因而全凭各地*府主要官员的重视程度。这也使得地方*府亮出权力家底行动虽不乏可见,但离民众的期许和要求,应该说仍有不少距离。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对此有明确要求,推行地方各级*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务、*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晒出权力清单,已由之前的地方自发推进,走向了自上而下的推广。期望国务院的上行,能够迅速带来各地*府及其部门的下效。
晒出权力清单,让官员和民众看到这个笼子的存在,是第一步。而强化笼子的结实程度,则是紧紧依附于权力清单之上的责任清单。有权必有责,权责须一致;执法有保障,违法必追究。官员的清廉与*治的清明,正系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