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评论(特约评论员张仲旺)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发布了“关于陆某某等32名研究生放弃入学资格的公示”。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倘若细看公示内容,会惊讶地发现,放弃研究生名额的群体中不仅有硕士研究生,更有“万里挑一”的博士研究生。在过去,考上了研究生却不入学的事情时有发生。在如今就业形势如此紧张、考研考编日益内卷的现实图景之下,这一极不负责任的“放鸽子”行为,既浪费了宝贵的招生名额,也让众多考生感到义愤填膺。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曾说:“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知识改变命运,奋进创造辉煌。接受教育的真正意义,就是让自己能够掌控自己的命运,做自己人生的舵手。古往今来,敬畏教育、刻苦求学的例子比比皆是。战国时期,孟轲的母亲为了孩子的成长进步,多次迁居搬家,最终成就了儒家学派的“亚圣”。而“悬梁刺股”“囊萤映雪”等成语典故,则用鲜活的例子阐明了古人克服外物束缚,借助萤火虫的光、雪地反射的光勤学苦练的生动实践。宋代杨时千里寻师、程门立雪,屋外寒风凛冽却不贸然打搅老师,在门口静候程颐睡醒,其虔诚求学、尊师重教的行为被传为佳话。明代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详尽地叙述了其借书求师之难、饥寒奔走之苦、专心治学之艰,以勉励青年人珍惜来之不易的读书环境。
《新约·马太福音》里有一则寓言:“凡有的,还要加倍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后疫情时代广大青年的求学上进之路,也无一不被“马太效应”所笼罩侵袭:有保研推博资格的学子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几乎是按照人生“规划图”精准实施;余下大多数普通考生,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也只能在考研、申博、考编之路上“身世浮沉雨打萍”。当然,部分网友可能会提及一个观点:“之所以没有拿到保研推博资格,那是因为你个人不努力。要么是你的学校太差无推免资格,要么是你的绩点太低难以拔得头筹。”此种立足于学历“出身论”的观点有失偏颇,甚至根本经不起推敲。固然,在教育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能力筛选”的审核环节,并以考试成绩作为分流考生的重要标准。但是,影响“第一学历”的原因,并非只有考试成绩,更牵涉到地区经济、家庭环境、个人悟性、智力水平、择校技巧等诸多因素。
“录而不读”的情况在各个高校已经存在多年,部分学子功利浮躁、毫无诚信的不当行为更是屡见不鲜。虽说“入学与否”是考生“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个人权利,但是现行《宪法》第三十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学子,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的宪法要旨,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境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被政法类学校的“领头羊”、法学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A+”档的中国政法大学所拟录取的研究生,更应当保持对教育的珍惜敬畏之心,在优渥宝贵的学习环境中苦练报国本领。岂能只大声疾呼“赋予权利”“享受待遇”,而全然漠视“履行义务”“遵循良善”?
另外,现阶段大部分高校对“录而不读”的考生所采取的惩戒措施仅仅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