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多地出现本土疫情,疫情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堵塞药店防疫安全漏洞,东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地毯式检查。
未落实查验健康码、实名登记信息不完整……12月8日,我局对2家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零售药店采取关停措施。
12月8日当天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药店家。此次重点检查药店是否按要求落实进店顾客测温、亮码、戴口罩,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监测范围药品是否如实登记等工作。
零售药店1.严格履行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单位内落实防控责任具体到人,严格执行省、市、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2.落实测温、亮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的工作程序。凡发现体温异常、红黄码等情况应做好实名登记,登记的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对异常人员不售药,引导其到发热门诊。
3.销售监测范围药品要逐笔实名登记,上传至全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保证登记信息真实、完整。连锁总部加强对门店监测品种销售登记情况的管理,确保登记信息与实际销售情况相一致。
4.暂停在自动售药机、网络上销售监测范围药品,做好下架工作。
5.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按要求正确佩戴口罩,每日开展体温监测,不得带病上岗;落实营业场所卫生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6.严格执行药品明码标价制度,不随意调整药品价格,确保药品价格稳定,对供应紧张药品积极组织货源,合理安排库存,保障药品正常供应。
7.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
8.如未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经营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来源: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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